文創華山簡介
文建會為了落實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既定政策,創造文化創意之高附加價值,將華山創意文化園區定位為「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的旗艦基地」,並規劃三個引入民間參與經營的促參案,分別為電影藝術館OT案、文化創意產業引入空間ROT案及文創產業旗艦中心BOT案。其中以引入民間參與投資整建、營運的方式,所規劃的「華山創意文化園區文化創意產業引入空間整建營運移轉計畫案」(簡稱華山ROT案),其目的在使園區內古蹟、歷史建築、閒置空間及設施能活化再利用,並藉著跨界整合,帶動文創產業發展,使華山成為台灣創意經濟時代的典範。
在經過公開的甄選程序後,台灣文創發展聯盟取得優先議約權,並於2007年11月6日由台灣文創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與文建會正式簽約,取得華山園區ROT案未來15年加10年的整建及營運權利。華山在經過以短期活動為主的十年藝文特區轉型醞釀階段之後,正式定位為推動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旗艦基地,也開啟了華山園區文創元年的序幕。




